如果被大熊猫攻击,将大熊猫杀死,算正当防卫吗
第一,遇见野外大熊猫概率真的很低,它不是猫猫狗狗那么容易遇见的。
目前野外大熊猫也就多只,很不容易遇见。
第二,很多人有个误区,认为野生动物就喜欢攻击人,其实除非你招惹它们,它们没那么多精力攻击你。
我们之所以有这个误判,比如动物园里看起来他们很凶猛主要在于在动物园的动物长期被关押后,由于长期被游客惊扰,甚至有不文明的行为,比如拍窗户,强行吵醒别人,干扰别人的作息,会导致里面的动物非常反感人类的到访。
才会对人类如此的更具备攻击性。
根据欧洲和加拿大的一组研究人员分析了个记录在案的大型食肉动物攻击人类的事件,这些动物也包括了熊,而其中多半都是因为人类自身做了危险性行为。
目前,我国的确也有人遇见过野外大熊猫,但是从没听说过有主动攻击人类的情况出现。
而如果伤害了人类的农作物等,政府是会给予赔偿的,因此请放心大胆让它吃吧。
第三,我们就假设,你就遇见了一个喜欢攻击人类的大熊猫,而且还以把你弄死为使命,你这样做,是不是正当防卫?首先,这不是正当防卫,因为通俗来说,正当防卫仅仅局限于人。
所以这只能叫做紧急避险。
在我国,紧急避险的确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但是是需要把握尺度的,并且只发生在紧急的状况中,是合法权益,如果大熊猫主动攻击你,(注意是主动)你为了保护自己,当然可以适当的反击。
(注意是适当)这个适当根据当时情况的紧急状况来决定,以足够保护到自己性命为界限。
情况一,你招惹了大熊猫,比如有驱赶丢石头这些行为,进而大熊猫攻击了你,你反击。
很明显你自身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情况二,大熊猫主动攻击你,你进行反击,但是大熊猫已经开始逃跑,你还穷追不舍,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自身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类似案例:当时一群野象闯入了村民家中,在大吼大叫无果后,村名最终选择了开枪驱赶,中间导致一怀孕母象死亡。
最终该男子被刑拘,但是据后期,该男子是成立了紧急避险的,被刑拘是因为非法持有枪支。
因此,综合来说,如果你遇见一个大熊猫,它主动攻击了你,你采取其他办法它也非弄死你不可,最终你只好把它杀了,那么你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
最后希望野外生活的它们,能够好好的健康继续生活下去。